为帮助信息主体了解征信知识,引导信息主体合理维护征信权益,提升社会公众征信与信用意识,华润信托在人民银行的指导下,于2024年年中启动“爱征信、惠民生、助发展”主题宣传系列活动。
本次宣传活动主题为“知与行”,即如何了解及知道征信权益,如何维护自身征信权益,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知:征信权益有哪些?
同意权:个人有权决定是否同意征信机构采集或使用其个人信息,且应当取得信息主体本人的书面同意并约定用途,未经本人同意不得采集。
知情权:个人有权了解自己的信用信息被采集、处理和对外提供的过程,以及信用信息的具体内容和查询情况。信息提供者向征信机构提供个人不良信息,应当事先告知信息主体本人。
异议权:如果个人认为信用报告中的信息有误或遗漏,信息主体有权向征信机构或信息提供者提出异议申请,并要求更正。
其他权益:个人不良信息在信用报告上的展示规定为5年,超过5年的,征信机构应删除这些信息。个人信息主体有权每年两次免费获取本人的信用报告。
行:如何维护自身征信权益,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提出异议:信息主体认为征信机构采集、保存、提供的信息存在错误、遗漏的,有权向征信机构或者信息提供者提出异议,要求更正。经核查,确认相关信息确有错误、遗漏的,信息提供者、征信机构应当予以更正;确认不存在错误、遗漏的,应当取消异议标注;经核查仍不能确认的,对核查情况和异议内容应当予以记载。
提起投诉:信息主体认为征信机构或者信息提供者、信息使用者侵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所在地的国务院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派出机构投诉。信息主体认为征信机构或者信息提供者、信息使用者侵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