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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离洗钱犯罪,守护幸福生活”——《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知多少
发稿时间:2023-06-26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于2022年9月2日通过,2022年12月1日起施行。

一、什么是电信网络诈骗?

根据《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二条:本法所称电信网络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电信网络技术手段,通过远程、非接触等方式,诈骗公私财物的行为。

二、《反电信网络诈骗法》规定了哪些禁止行为?

(一)办理电话卡、开立银行账户、开立支付账户不得超出国家有关规定限制的数量。

(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制造、买卖、提供或者使用下列设备、软件:

1.电话卡批量插入设备;

2.具有改变主叫号码、虚拟拨号、互联网电话违规接入公用电信网络等功能的设备、软件;

3.批量账号、网络地址自动切换系统,批量接收提供短信验证、语音验证的平台;

4.其他用于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等违法犯罪的设备、软件。

(三)不得为他人实施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下列支持或者帮助:

1.出售、提供个人信息;

2.帮助他人通过虚拟货币交易等方式洗钱;

3.其他为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支持或者帮助的行为。

(四)不得非法买卖、出租、出借电话卡、物联网卡、电信线路、短信端口、银行账户、支付账户、互联网账号等,不得提供实名核验帮助;不得假冒他人身份或者虚构代理关系开立上述卡、账户、账号等。

三、违法后果

(一)刑事责任。组织、策划、实施、参与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或者为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帮助,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行政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一万元的,处十万元以下罚款。

(三)民事责任。造成他人损害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的规定承担民事责任。

(四)惩戒措施。对经设区的市级以上公安机关认定的实施相关违法行为的单位、个人和相关组织者,以及因从事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或者关联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记入信用记录,采取限制其有关卡、账户、账号等功能和停止非柜面业务、暂停新业务、限制入网等措施。

(五)限制出境。对前往电信网络诈骗活动严重地区的人员,出境活动存在重大涉电信网络诈骗活动嫌疑的,可以决定不准其出境;因从事电信网络诈骗活动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和预防再犯罪的需要,决定自处罚完毕之日起六个月至三年以内不准其出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