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修改了《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修改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并根据监管要求向深圳银保监局递交了相关请示。
近日,公司收到深圳银保监局《关于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修改公司章程的批复》(深银保监复〔2019〕708号),核准了修改后的《公司章程》。
修改后的《公司章程》自2019年11月20日起生效实施。公司已完成相关工商变更登记。
特此公告。
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