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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受让基本信息登记(*号项为必录项)

1、转让人应先确认持有的受益权符合转让条件。

2、拟转让时,请先向我司客户经理咨询,并填写《受益权转让变更登记表》,按要求交付资料。经受托人同意后,可以办理转让。

3、转让人与受让人应签署信托受益权转让合同,并按合同约定至受托人处进行转让登记手续,如未按约定办理登记的,受托人仍视原受益人为该合同受益人,由此发生的经济和法律纠纷与受托人无关。

办理转让时需持下列文件:

(1)本信托合同。

(2)受让方的有效身份证件。如为机构,则需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 证明书,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4、信托受益权转让时,需向受托人缴纳转让手续费,具体费率详见合同约定。